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1〕2号)、教育部《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20〕8号、《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等文件以及国家教育部及江西省教育厅有关会议精神和要求,现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硕士研究生招生“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原则,进一步加强复试考核环节,严格复试录取规程,建立各种监督和防疫机制,严明工作纪律,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积极稳妥、规范有序地做好我校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调剂及录取工作。
二、组织领导
(一)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具体工作职责和要求:
1.按教育部及学院的有关规定,制定符合本院招生学科(专业)特点的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同时负责组织落实复试各环节疫情防控工作;
2.复试教师及工作人员的选聘、疫情防控、安全保密、业务知识和操作流程等教育培训工作;
3.学院复试科目(含面试、同等学力需加试)的考试组织和考评工作;
4.填报复试结果汇总表(含考生专业能力考核成绩、综合素质考核成绩、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成绩等);
5.做好本学院复试录取各项信息公开工作等;
6.学院纪检委员对复试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重点做好评委抽选、试题命制、网上面试等环节的监督工作。
(二)学院复试工作组
学院复试工作组的具体工作职责和要求:
1.在本学院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制定复试实施细则和工作流程,具体实施复试考核;
2.本学科专业复试题库的建立工作;
3.考生的资格审查、思想政治考核;
4.考生的复试包括专业能力考核(外语听说能力测试和专业能力测试)、综合素质考核、同等学力考生加试,同一专业各复试小组试题的难易程度、面(测)试要求和成绩评定标准要明确统一,以保证整个面(测)试过程的一致性、连贯性和公正性。复试全程要录音录像;
5.填写《2021年硕士研究生综合能力面试记录表》,并须当场评出考生的综合能力面试成绩表。复试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取算术平均值为最终成绩。
三、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表
2021年外国语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表
学院代码 | 学院名称 | 专业 | 专业名称 | 计划数 | 少数民族骨干计划 | 大学生士兵 | 学习方式(1全日制、2非全日制) |
代码 |
006 | 教育学部(外国语学院) | 045108 | 学科教学(英语) | 23 | 1 | 0 | 1 |
045108 | 学科教学(英语) | 12 | 0 | 1 | 2 |
012 | 外国语学院 | 055101 | 英语笔译 | 10 | 0 | 0 | 1 |
055101 | 英语笔译 | 5 | 0 | 0 | 2 |
055105 | 日语笔译 | 9 | 0 | 0 | 1 |
055105 | 日语笔译 | 5 | 0 | 0 | 2 |
四、复试
(一)复试分数线和比例要求
1.2021年我院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政策和标准。
2.在教育部划定的《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以下简称《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确定报考本学院招生专业的复试分数线(全日制与非全日制相同分数线)。复试应采取差额形式,复试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最高不超过200%。
3.“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为:满分500分专业:总分≧200分;满分300分专业:总分≧130分。
4.根据教育部《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文件精神,享受加分政策考生的初试成绩以加分后的为准,如加分后达到了学院划定的复试分数线,则一并列入复试名单。以下情况可享受初试总分加分政策:
(1)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院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2)高院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3)参加“选聘高院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学院将根据教育部有关要求对加分项目考生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进行严格审核,并在审核通过后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方可进行加分。
(二)复试方式:复试采取远程复试方式进行,将会同技术平台提供;
1.学院端
各面试专家组集中面试。
2.考生端
考生分散在家、宿舍等地点(严禁在培训机构),以网络视频形式参加复试。
3.网络远程视频复试平台
原则上使用学信网开发的“研招远程面试系统”、阿里钉钉等支持远程视频的应用软件。
学信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考生操作手册https://bm.chsi.com.cn/ycms/kssysm/。
(三)复试时间
我院将根据不同的学科专业特点及生源情况,实施分批次进行复试,一般应于4月1日前完成一志愿考生复试录取;4月30日前完成调剂考生复试录取。具体见学院公布的复试办法。
(四)复试资格审查
在复试前要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等进行严格审查核验,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采取远程复试的,要会同技术平台提供方,积极运用“人脸识别”“人证识别”等技术,并通过综合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库”等措施,加强对考生身份的审查核验,严防复试“替考”。
考生应在通知时间内提交以下材料的图片或扫描件给外国语学院:
1.初试准考证(研招网下载);
2.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3.应届考生:学生证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的下载件(网址:http://www.chsi.com.cn/xlcx/bgcx.jsp);
4.历届考生: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下载件(网址:http://www.chsi.com.cn/xlcx/);因毕业时间早而不能在线验证的,需提供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网址:http://www.chsi.com.cn/xlrz/);
5.所在学校学籍管理部门盖有公章的成绩证明;
6.政治审查材料(所有参加复试考生必须提供本人档案所在单位、户口所在地居委会或工作单位出具的思想政治鉴定材料);
7.报考类别为定向的考生复试时还需提交加盖有关单位公章的定向协议书;
少数民族高层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须提供《报考2020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
8.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需提交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证书;
9.其他能力证明材料和本学院规定的其它材料;
10.特别提示:(1)身份证如果丢失,需由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证明,并于证明上贴本人照片并骑缝加盖公章。(2)复试结束后,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五)复试内容及计分办法
复试主要考查考生的专业素养、创新能力、外语水平、培养潜力、心理品质等方面的内容,尽可能采用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型试题。加强对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思想品德等情况的全面考查。复试考核具体内容、成绩使用办法等由我院根据学科特点,科学规范确定。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专业素养测试、外语听说能力、实践(实验)能力考核、综合素质评价等内容面试考核时间为每名考生不少于20分钟(考生缺考或无法答题除外)。
2.面试考核内容。面试考核包括外语听说测试、考生自述、专家提问、考生回答、专家评分5个部分。
3.复试考核分值,复试考核总分为200分。其中外语听说能力测试25分,专业课测试75分,综合素质考核100分。
综合素质考核部分分值分布及占比情况如下:
(1)学科教学(英语):专业面试90分、既往成绩10分。
(2)MTI(笔译方向):专业素质面试共90分、既往成绩10分。
具体考核构成及评分标准如下:
一、外语听说测试
外语听说测试主要通过考生个人自述和回答考官问题等环节来考查学生的英语听说能力,满分100分。
项目 | 时间 | 优秀 | 良好 | 及格 | 不及格 |
外语听说测试 | 3分钟 | 90-100 | 70-89 | 60-69 | 0-59 |
评分标准
优秀(90-100分):非常流利通畅地表达主题思想,发音标准,基本无语音和语法错误;
良好(70-89分):能够流利通畅地表达主题思想,发音基本标准,只有少数语音、语法错误;
及格(60-69分):能够表达主题思想,发音基本准确,有一些语音、语法错误;
不及格(0-59分):脱离主题,口语表达不畅,有较多语言语法错误。
学科教学(英语)
专业面试主要为了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满分90分。
评分细则
项目 | 时间分布 | 优秀 | 良好 | 合格 | 不及格 |
自我介绍(侧重专业积累) | 2分钟 | 80-90 | 70-79 | 54-69 | 0-53 |
专业问题1 | 5分钟 |
专业问题2 | 5分钟 |
自由提问 | 5分钟 |
评分标准
优秀(80-90分):能准确理解问题,答题内容切合题意,有自己的独立见解,回答过程条理清晰,逻辑性强,语言表达非常流畅,无停顿,发音标准,几乎无语法错误,语调自然;
良好(70-79分):能较准确理解问题,答题内容较切合题意,有自己的见解,回答过程条理较清晰,逻辑性较强,语言表达较流畅,基本无停顿,发音较标准,极少语法错误,语调较自然;
及格(54-69):能基本理解问题,答题内容基本切合题意,回答过程条理较清晰,有一定逻辑性,语言表达较流畅,有少量停顿,发音基本标准,有少量语法错误,语调总体较自然;
不及格(0-53分):不能准确理解问题,答题内容脱离题意,回答过程条理不清,逻辑性不强,语言表达不太流畅,有大量停顿,发音不清晰,有较多语法错误,语调不太自然。
MTI(笔译方向)
专业素质面试主要为了全面考核考生的综合素质以及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满分90分。
项目 | 时间分布 | 优秀 | 良好 | 合格 | 不及格 |
自我介绍(侧重专业积累) | 2分钟 | 80-90 | 70-79 | 54-69 | 0-53 |
专业问题1 | 5分钟 |
专业问题2 | 5分钟 |
自由提问 | 5分钟 |
评分构成及评分标准
评分构成
专业基础:回答切题、具理论基础。
听辨能力:能正确听辨英文问题。
逻辑能力:回答有逻辑,具相关性。
语音语调:语音正确、语调自然。
情绪情商:情绪稳定、情商高。
评分标准
优秀:能准确理解问题,答题内容切合题意,有自己的独立见解,回答过程条理清晰,逻辑性强,语言表达非常流畅,无停顿,发音标准,几乎无语法错误,语调自然;
良好:能较准确理解问题,答题内容较切合题意,有自己的见解,回答过程条理较清晰,逻辑性较强,语言表达较流畅,基本无停顿,发音较标准,极少语法错误,语调较自然;
及格:能基本理解问题,答题内容基本切合题意,回答过程条理较清晰,有一定逻辑性,语言表达较流畅,有少量停顿,发音基本标准,有少量语法错误,语调总体较自然;
不及格:不能准确理解问题,答题内容脱离题意,回答过程条理不清,逻辑性不强,语言表达不太流畅,有大量停顿,发音不清晰,有较多语法错误,语调不太自然。
既往成绩
考核构成:既往成绩考核由五部分组成,分别为思想品德类(1分)、既往成绩类(3.5分)、学术竞赛类(1分)、行业证书类(2分)、科研成果类(2.5分),共计10分。
考核说明:以下五类每类只能选择最高分值加分,每类中的每一项只能加一次分值,且每类得分不能突破各项得分上限。
考核 项目 | 具体得分项 | 最高分值 | 得分上限 |
一 思想品德类 | 热爱祖国,拥护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有良好的道德修养,至少获得校级优秀学生(标兵)、优秀团员(干)、优秀学生干部荣誉。 | 1分 | 1分 |
二 既往成绩类 | 本科阶段学分绩点达到3.0或良好。 | 1分 | 3.5分 |
至少获两位副高职称以上专家推荐。 | 0.5分 |
专四考试成绩通过。 | 1分 |
专四考试成绩良好或专八考试通过,日语国际能力水平测试1级证书。 | 2分 |
跨专业报考翻译硕士的考生:CET4成绩达到550分或CET6成绩达到530分;雅思考试成绩达到6.5分或托福考试成绩达到90分。 日语翻译专业获J-TEST(A、B)证书 | 1分 |
三 学术竞赛类 | 海峡两岸口译大赛、中华全国日语演讲比赛三等奖及以上 | 0.5分 | 1分 |
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一等奖及以上 | 0.5分 |
全国高校日语演讲比赛, 全国英语(日语)口译大赛三等奖及以上 | 0.5分 |
“外研社杯”全国英语演讲大赛、Casio日语演讲比赛二等奖及以上。 | 0.5分 |
“外研社杯”全国英语辩论赛二等奖及以上 | 0.5分 |
“外研社杯”全国英语写作大赛二等奖及以上 各类日语写作比赛三等奖及以上 | 0.5分 |
“外研社杯”全国英语阅读大赛二等奖及以上 | 0.5分 |
多语种全国口译大赛(中国翻译协会) | 0.5分 |
韩素音国际翻译大赛(中国翻译协会) 《人民中国》杯日语国际翻译大赛三等奖及以上 | 0.5分 |
省级翻译大赛决赛二等奖及以上 | 0.5分 |
四 行业证书类 | 通过相关专业资格水平测试:CATTI三级(日语、英语)、商务英语BEC中级、商务日语BJT(J2或B)证书、上海英语(日语)口译考试(笔试和口试)中级、国际人才英语考试初级。 | 1分 | 2分 |
通过相关专业资格水平测试:CATTI二级(英语、日语)、商务日语BJT(J1或A)级、商务英语BEC高级、上海英语(日语)口译考试(笔试和口试)高级、国际人才英语考试中级 | 2分 |
五 科研成果类 | 公开发表被SCI、EI、SSCI、A&HCI检索的论文。 | 1.5分 | 2.5分 |
公开发表与学科专业方向相关的论文 | 1分 |
公开出版专著、译著、教材。 | 1分 |
主持或作为主要成员(排名前三)参与校级及以上级别科研、教研项目。 | 1分 |
(六)体检
由于目前疫情防控需要,我院不组织在院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订的《普通高等学院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院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进行,我院对体检要求不做另行规定。考生在拟录取后需提供一份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的常规体检报告,在通知时间内(一般在接受拟录取后7天内)交至所在学院,如考生体格检查不符合上述文件要求,则取消其录取。录取学生入学时须参加学院统一组织的新生入学体检。
(七)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我校将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做好考核工作,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3.考生在复试前须提供本人档案所在单位、工作单位或户口所在地居委会出具的现实表现材料,有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情节严重受到停考处罚,在处罚结束后继续报名参加研究生招生考试的,由我校决定是否予以录取。
4.学院复试工作小组负责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况,在复试的同时与考生面谈,直接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况,结合考生现实表现材料,做出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论。
5.拟录取名单确定后,我校将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考查其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
对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存在疑议的,学院可采取“函调”或“派人外调”的方式对考生的思想品德情况作进一步考核。
6.对在报名、初试、复试、录取中有违规或作弊行为的考生,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复试、录取资格。
六、调剂
(一)调剂基本要求
调剂工作按教育部《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中关于调剂的要求执行。调剂考生基本要求是: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一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5.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到该计划以外录取;未报考的不得调剂入该计划录取;
6.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入地区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专业学位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报考条件的,可申请调剂到该专项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符合相关招生单位确定的接受“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调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二)调剂系统开放时间
我院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低于12小时。
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最长不超过36小时。锁定时间到达后,锁定解除,考生可继续填报其他志愿。
(三)调剂程序
1.学院在网站公布调剂专业、调剂名额、调剂条件、调剂程序及联系方式等,并在教育部调剂系统设置调剂专业、名额及条件。
2.考生填报调剂信息。符合调剂条件的考生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中按要求填报调剂志愿。
3.学院审核调剂。学院按调剂条件挑选考生并确认考生调剂意愿,将同意调剂的合格考生添加到复试备选库。对申请我院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不得简单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
4.学院发出调剂复试通知。
5.学院研究生院审核复试通知。
6.考生接受复试通知。考生须在通知时间内接受复试通知,否则视为放弃复试资格。
7.考生复试。考生按复试通知要求进行网络复试。
8.待录取操作。对复试合格拟录取的调剂考生,学院将在调剂系统中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必须在通知时间内接受“待录取”,否则取消拟录取资格。
七、录取工作
(一)录取类别
我院拟录取研究生按学习形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和非定向。
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须调档案、享受研究生奖助学金(全脱产学习,人事关系转入我院,且无固定工资收入);全日制定向研究生不调档案,不享受研究生奖助学金,签订定向培养协议。
非全日制(含非定向、定向)研究生不调档案,不享受研究生奖助学金,原则上不安排住宿,非全日制定向研究生还须签订定向培养协议。
(二)录取规则
1.贯彻对考生进行德智体能全面衡量的精神,坚持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学院对参加复试合格的考生先录取报考第一志愿考生,再录取调剂考生。
2.录取时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名次排序,若总成绩相同,按照复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调剂考生可根据复试批次,分批次排名,分批次录取。
考生总成绩计算公式为:
考生总成绩=(初试总成绩÷2.5)×70% + 复试总成绩×30%。
3.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4.没有参加复试或者复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将不予录取。
5.对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6.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7.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八、信息公开与监督
(一)我校将根据本单位实际复试录取情况,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及时、准确发布计划余额信息及接收考生调剂申请的初试成绩等基本要求,并将利用调剂系统在线留言功能、咨询电话等渠道为考生调剂提供良好服务。同时,我校将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及我校的复试录取办法和相关实施细则,提前在向社会公布并严格执行。复试录取办法中明确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和其他业务要求,以及复试、调剂、录取等各环节具体规定。缺额情况、复试录取办法等信息均在我院研究生院(http://yjs.jxstnu.edu.cn/)主页公示。未按要求提前公布的复试录取规定一律无效。
(二)复试名单将通过学校研究生院网站上予以公布。拟录取考生名单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和学校研究生院网站上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拟录取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
(三)凡有亲属(指夫妻、直系亲属、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和姻亲)参加复试的教职工,必须回避复试、录取工作的全过程。所有参与复试的工作人员都要认真负责,切实维护复试工作的公平公正,对徇私舞弊者追究责任。
(四)复试及调剂录取工作咨询电话:0791-83847573,电子邮箱:1323369076@qq.com。 、
江西科技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
2021年3月25日